8月29日,鄭州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一批人事任免。
任命:
張道偉為鄭州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任命:
李硯為鄭州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
譚思宏為鄭州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副主任。
免去:
李硯的鄭州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任命:
袁小剛為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司曉營為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庭長;
田野為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人民法院綜合審判庭庭長。
免去:
司曉營的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裁判庭庭長職務;
趙健良的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綜合審判庭庭長職務;
王銀生的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張帆、楊勝功、徐國慶的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薛靈的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職務;
李俊輝的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李金波、耿媛媛的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胡向楠、吳瑞艷的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李華、劉紅麗的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耿傳忠的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記者 董艷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