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中國恒大(03333.HK)公告稱,公司共同及各別清盤人(“清盤人”)獲悉,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法院(“廣州法院”)于2024年11月14日發出案號為(2024)粵0115執8571號的法院命令。?
根據該命令,由于公司未能根據廣州法院發出的執行通知書履行相關給付義務,廣州法院對本公司及許家印采取限制消費措施,限制其在高消費領域的非生活或工作必需消費行為。
另外,公司股份自2024年1月29日(星期一)10時18分起暫停買賣,并將繼續停牌,直至另行通知。
據中國恒大此前的公告,根據于2024年11月11日發出的命令,法院指示取消原定于2024年11月14日10時舉行對中國恒大的聆訊,并將申請押后,法院表示聆訊日期很可能不會早于2025年2月20日。待押后聆訊日期明確后將刊發進一步公告,該公告也會就押后聆訊的范圍以及有關人士如欲參與或出席聆訊應采取的步驟提供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