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布2024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標準的通知
豫人社辦 〔2024〕101號
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醫保局、財政(財政金融)局、稅務局,航空港區黨工委組織人事部、財政審計局、稅務局:
為做好2024年度全省社會保險費征繳和相關待遇核定工作,經批準,現就全省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全省社會保險(含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繳費基數以6260元/月確定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繳費基數下限為3756元(60%),繳費基數上限為18780元(300%)。
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河南省醫療保障局
河南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河南省稅務局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