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19時12分,鄭州鐵路公安處北站派出所民警郝文寬結束了一天的工作,回家途中行至鄭州老黃河橋中段時,發現前方濃煙升起。出于職業敏感,他急忙趕往濃煙處了解情況,發現起火的是一輛滿載紙箱的輕型貨車。
郝文寬注意到,貨物上均為紙箱等易燃物品,且貨車為電動汽車,隨時有爆炸的可能。他先后撥打了119,考慮到事發地點屬于橋中段,他又撥打110請求交警到現場進行安全警戒、疏導交通。隨即,他找到起火點,拿起自己車上的滅火器進行滅火,但由于火勢較大,并未得到有效控制。眼看大火撲向貨車駕駛室,郝文寬和司機及其他熱心群眾一起把燃燒的貨物推至車下,延緩火勢蔓延。
隨后,消防救援車趕到現場,十幾分鐘后火勢便得到控制。火被撲滅后,郝文寬又協助消防隊員再次對著火點進行仔細檢查,在確保無復燃隱患后,他才放心離開現場。
記者 魯燕 通訊員 杜中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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