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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想定門窗,你們公司在哪”,法官上班時間“談生意”咋回事?

          2025-01-09 來源: 鄭州晚報 鄭州客戶端官方網站 分享到:

          “喂,是木門公司老板趙某嗎?我想定一批門窗,別人給介紹的,你們公司在哪里啊,我想先去看看。”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執行局里,執行干警在上班時間,竟跟某承攬合同糾紛執行案件的被執行人在電話里討論著要做生意。這是怎么回事?今天,跟著記者去一探究竟。

          事情要從一起合同糾紛案說起。張某與某木門公司因承攬合同產生糾紛,經金水區人民法院調解,雙方達成協議,確認某木門公司共欠張某78500元安裝費,并約定詳細的分期付款計劃。

          然而,調解書生效后,木門公司卻未能如約履行付款義務,張某只得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過程中,雙方再次達成分期付款和解協議,但被執行人木門公司僅支付了1.5萬元后便不再付款,公司法定代表人趙某要么拒接電話,要么找借口拖延,公司甚至搬離原經營地址,張某也不知公司去向,案件一度陷入僵局。眼看到年底,還沒拿到工錢,張某十分焦急。

          面對這一執行難題,案件承辦人代紅濤決定讓辦案組其他干警以預定門窗為由聯系趙某,看看能不能問出公司的新址,這才出現文章開頭的一幕。

          “我們搬到開封某產業園區了,地址是……”趙某果然在電話里報出公司的新址。得知新地址后,代紅濤立刻帶隊前往。到公司新址,趙某并未現身,在代紅濤與其電話聯系時,仍以別人欠公司錢沒有收回等理由不履行。代紅濤對其釋法明理,告知如果繼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其公司的機器設備將會被查封扣押,趙某作為法定代表人也將面臨司法拘留等強制措施。趙某這才現身,代紅濤再次勸說趙某要正視付款義務并積極履行。

          最終,趙某當場支付大部分欠款,并承諾次日支付剩余款項。第二天,趙某將最后一筆5000元安裝費轉給張某。案件得以圓滿解決。

          記者 魯燕 通訊員 廖媛莉

          分享到: 編輯:周愛巧 統籌:閆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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