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記者從鄭州市商務局獲悉,《關于做好2024年下半年支持外貿中小企業開拓市場項目資金申報工作的通知》已于近日發布。本次資金申報工作對企業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實施完成的境外專利申請、境外商標注冊、管理體系認證、產品認證、展會項目等費用給予支持。
在申報條件方面,《通知》明確,申報專項資金項目的企業(單位)應在鄭州市(境)內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開展相關業務資格或已進行核準,有進出口經營權和企業海關編碼;申報專項資金的企業要以真實發生且已經完成的經濟業務為基礎申報資金支持,并對申報項目的真實性作出書面承諾,以個人名義或現金方式支付相關費用的項目不予支持。
根據《通知》,申報專項資金項目的企業(單位)需提供的基礎材料包括:項目單位申請報告、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未換證的企業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副本)、海關報關單位注冊登記證書的復印件、項目申請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的承諾書以及根據項目類型應提交的其他材料,支持外貿中小企業開拓市場項目需填報“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支持外貿中小企業開拓市場網絡管理系統”生成的“項目資金撥付申請表”。
《通知》明確了本次資金申報工作的支持重點和標準,申報境外專利申請專項資金的企業需通過巴黎公約或PCT專利合作條約成員國提出的發明專利申請、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或外觀設計專利申請,通過并取得授權證書后,對申請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專利申請費用給予不超過70%的支持。
申報境外商標注冊專項資金的企業需在境外進行產品商標注冊,只對商標注冊費用給予不超過70%的支持,不支持咨詢服務、年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企業管理體系認證項目的支持重點和標準為企業委托在中國境內注冊、并經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對企業完成初次認證的認證費按照不超過70%的比例予以支持,不包括咨詢培訓、年費、換證等支出。
產品認證項目的支持標準為委托開展產品認證的機構應經我國或要求認證的企業所在國主管部門批準,具有產品認證的合法資格,產品認證包括軟件生產能力成熟度模型(CMM)認證和其他產品認證(不包含CCC認證),在完成產品認證并取得證書后,對產品認證過程中發生的認證費用和產品檢驗檢測費用給予不超過70%的支持。
參加國際性展會項目對企業出境參加國際性展會予以補貼。根據省商務廳、省財政廳《河南省國際性展會項目組織管理辦法(試行)》和《2024年度河南省國際性展會推薦名錄》,對企業實施分類補助,采用按比例及最高限額相結合的方式,對凈展位費(不含裝修費用)、參展人員機票費(經濟艙)給予不同比例的支持。配合省委、省政府重大經貿活動出訪的企業人員,享受一類展會機票補貼標準。企業參加未列入國際性展會推薦名錄的展會,按照第三類展會補貼標準給予支持。相關國際性展會延期或取消,企業已繳納費用順延到以后展會舉辦時的,在項目發生后的申報期內申報,享受當年展會分類補助標準。
值得注意的是,企業申報外貿中小企業開拓市場項目,提供紙質材料的同時應進行網上申報(網絡申報請登錄https://zxkt.mofcom.gov.cn),網上填報信息應與紙質材料內容一致,凡未在網上申報的項目將不予支持。鄭州市內6區和各開發區企業網上申報時間為2025年2月6日至3月7日,紙質材料報送至嵩山北路4號鄭州市商務局財務處509房間,報送時間為2025年2月17日至3月7日;中牟、鞏義等6縣市商務、財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內項目申報并初審。此外,企業在進行境外專利申請、境外商標注冊、管理體系認證、產品認證等項目申報時,單個項目應獨立成冊,不能多個同類項目合并申報。
記者 成燕 安欣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