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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轉院醫患起糾紛,厘清責任該賠的賠該付的付

          2025-04-09 來源: 鄭州晚報 鄭州客戶端官方網站 分享到:

          近日,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負責人孫康君和副庭長郭喜珂妥善化解了兩起當事人互為原被告的醫患糾紛。其中,法官郭喜珂承辦的案件判決后當事人均服判息訴;法官孫康君承辦的案件則是原告以被告履行完畢為由申請撤訴,雙方當事人一度激化的矛盾經兩位法官不懈耐心釋法和傾心調解,得以成功化解。

          互為原被告,矛盾一觸即發

          于某因身體不適前往甲醫院就診,但因治療效果不佳,遂又轉至乙醫院治療,后不治去世。于某家屬與甲、乙醫院因診療效果、費用結算等問題產生分歧。于某家屬認為兩醫院存在診療過錯,遂訴至法院要求賠償損失并申請鑒定。鑒定機構出具的鑒定意見為:甲醫院為于某提供的診療行為存在過錯,過錯與患者的死亡后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系同等原因;乙醫院為于某提供的診療行為未見過錯之處。

          承辦法官郭喜珂在組織當事人多次調解無果情況下,依法判決甲醫院向于某家屬承擔部分醫療損害賠償責任,并向當事人判后答疑,再度釋法明理,該案當事人均未上訴。

          然而,乙醫院認為于某家屬未按約定支付醫療費用,在該案尚未結案時,便以于某家屬為被告提起訴訟,要求其履行付款義務。雙方再度對簿公堂,而這次雙方訴訟地位則與之前完全相反,矛盾一觸即發。

          法官耐心釋法,雙方握手言和

          乙醫院訴于某家屬醫療費一案由孫康君承辦。孫康君認為,涉及數額較大,如果依現有證據直接判決可能會進一步激化雙方對立情緒。為妥善化解糾紛,孫康君決定盡量以調解為主,力求實現案結事了。法庭上,孫康君充分聽取了雙方的意見,并結合案情和證據,針對雙方爭議焦點逐一分析,一方面,她向于某家屬詳細解釋了醫療行為的專業性和風險性,引導其理性看待診療結果;另一方面,她向醫院指出其在溝通和服務中的不足,建議其加強與患者及家屬的溝通工作,提升服務質量。經過孫康君多次耐心調解,雙方逐漸放下成見,最終達成一致意見,于某家屬向醫院結算醫療費,醫院適當減免部分醫療費用并撤回對于某家屬的起訴,雙方握手言和。

          記者 魯燕 通訊員 陳夢姣

          分享到: 編輯:周愛巧 統籌: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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