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使用與“UU跑腿”相同或者近似標識、侵害計算機軟件著作權……“一個案例勝過一打文件”,為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導作用,不斷提升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水平,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在知識產權宣傳周公布了從全省法院2024年度辦結的知識產權案件中評選出了8件典型案例。
案例一:擅自使用與“UU跑腿”相同或者近似標識案
鄭州某信息技術公司自2015年經營同城快遞業務,并注冊有“UU跑腿”等商標,曾榮獲“河南省品牌領軍企業”稱號,是同類業務占市場份額最大的公司之一。西安某家政服務公司等分別在微信小程序、公眾號、微博等平臺使用“悠悠跑腿”“憂憂跑腿”標識,開展快遞等業務。2020年,鄭州某信息技術公司以侵犯商標權為由向法院起訴,生效判決判令西安某家政服務公司停止侵權,賠償經濟損失3萬元。但該家政服務公司并未停止侵權行為。胡某某(西安某家政服務公司持股100%的股東和實際控制人)先后注冊了包括該家政服務公司在內的西安某跑跑家政公司、西安某貨運有限公司、西安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四公司,在抖音、快手、微博、百度搜索、微信小程序、支付寶小程序,使用與鄭州某信息技術公司“UU跑腿”商標標識發音相同、圖像近似的標識、圖標開展同城跑腿業務。鄭州某信息技術公司認為這些公司及胡某某應立即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并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遂訴至法院。一審法院判決西安某家政服務公司及胡某某等停止侵權并賠償經濟損失20萬元。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認為,西安某家政服務公司、胡某某等不正當競爭行為成立,但原審確定的賠償金額過低,不能有效發揮懲治和遏制侵權行為的作用。前訴生效判決已認定西安某家政服務公司侵權,而案涉公司在此后繼續侵權,且時間長達數年,在訴訟中對侵權事實亦予以否認,綜合考慮案涉侵權公司的經營時間、規模、侵權的主觀惡意、侵權行為的持續時間、情節和后果等因素,改判其賠償經濟損失150萬元。
案例二:離職帶走游戲資源包,13人犯侵犯著作權罪
2020年1月份,程某利在鄭州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任職《某某圣域》游戲高級開發者。離職之際,在未經公司授權允許下,將該公司開發的《某某圣域》游戲資源包復制帶走,后伙同岳某亞將《某某圣域》游戲資源包出售給王某。2021年6月,王某將該游戲資源包出售給張某才,7月,張某才又將該游戲資源包以8000元的價格出售給廣州某思公司負責人馬某君。廣州某思公司工作人員林某淵等在明知《某某圣域》游戲資源包來源不合法,沒有軟件著作權、游戲版號,不是本公司開發游戲資源包的情況下,仍進行游戲架構對《某某圣域》游戲進行復制,并取名為《某某西游》。2021年8月,身為海南某趣公司股東的楊某業、何某容、梁某杰三人,在明知《某某西游》為侵權游戲軟件的情況下,仍與馬某君約定共同推廣該款游戲。
管城區人民法院法院審理認定,13人已構成侵犯著作權犯罪,依法判處楊某業等13人有期徒刑一年兩個月至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二年至五年的不同刑罰,并處罰金總計達151萬元。林某淵等人不服提起上訴,鄭州中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案例三:牧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與王某某侵害商標權糾紛案
牧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系“牧原”注冊商標權利人,核定使用商品類別為第31類:活動物、活豬等。2024年6月,牧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發現王某某在淘寶平臺開設名為“牧某養殖設備廠”的店鋪,銷售生豬養殖設備等產品。王某某在店鋪顯著位置使用了“牧原”標識,并在“壁掛式智能霧化消毒機”等產品銷售頁面上標注有“牧某”字樣。牧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認為王某某不正當使用了經其長期宣傳和使用的“牧原”商標的影響力和知名度,遂訴至法院,請求人民法院依法認定“牧原”商標為馳名商標,并判令王某某停止侵害商標權的行為,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開支共計100萬元。
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牧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牧原”商標經過長期使用、廣泛宣傳,已在生豬養殖、豬肉制品行業具有較高知名度和影響力,應當認定“牧原”商標為馳名商標。王某某雖非在同一種商品類別上使用相關標識,但因牧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牧原”被認定為馳名商標,應給予其跨類別保護,故依法認定王某某在其開設淘寶店鋪中使用相關標識的行為明顯具有攀附牧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商譽的主觀故意,足以使相關公眾對被訴侵權產品的來源產生誤認,屬于侵害牧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因此,依法判決王某某立即停止侵害“牧原”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并賠償牧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10萬元。一審宣判后,當事人均未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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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魯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