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市商務局獲悉,今日10時,鄭州市第二期“樂購五一”線下消費券將通過支付寶平臺發放,使用期限是5月10日10時至18日24時,可在鄭州市域內的餐飲、零售等消費場景使用。
據了解,第二期線下消費券300萬元并疊加第一期未核銷部分。消費券面值分20元、50元兩類,消費券按照實際發放資金量1∶1比例分配20元券和50元券,每名消費者可同時領取不同面額消費券各1張。20元券在消費滿100元時使用,50元券在消費滿200元時使用。
需要注意的是,消費券可與商家提供的優惠疊加使用,同一筆支付訂單,不可同省級消費券疊加使用。消費者在活動商家使用消費券時,符合滿減標準的自動核銷;過期未使用的,自動收回。
記者 成燕 孫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