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海口警方就汽車拖貓意外事件再發通報:
5月19日,海口“汽車拖貓”意外事件(警方已發布通報)發生后,史某某(男,30歲)看到網上相關視頻、圖片,在毫無事實依據的情況下造謠他人“虐貓”,在社交平臺上編造傳播大量虛假信息并散布當事人個人信息。
冉某某(女,25歲)以虛假信息帶領他人在公安機關門前呼喊口號聲討當事人并進行網絡直播,擾亂公安機關正常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
陳某(女,31歲)為了制造社會輿論,在網絡上隨意散布公民個人信息,嚴重侵害公民隱私。
上述三人的違法行為,均造成惡劣影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我局對史某某、冉某某、陳某分別處行政拘留十日,并處罰款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