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依法開具的律師調查令有啥法律功能?不配合,會有啥后果?今天,來看鄭州市管城回族區人民法院執行的一起服務合同糾紛案件,給出的答案。
今年7月2日,在一起服務合同糾紛案件執行過程中,申請執行人申請調取中國某建筑(集團)有限公司及其兩個分公司所掌握的證據材料,避免被執行人隱匿財產,從而幫助申請執行人實現自身債權。管城回族區人民法院依法開具了律師調查令。
7月4日,申請執行人代理律師持律師調查令前往這三家公司調取材料,但對方均以“材料涉密、律師無權限調取,只是配合義務,也可以不配合”等理由予以推脫。在律師多次溝通、將調查令留置送達到3家公司后,公司仍未出具相應證據材料。
8月28日,法院發出預處罰決定書,限中國某建筑(集團)有限公司于9月10日前將相關材料提供至法院,逾期未履行,將對中國某建筑(集團)有限公司罰款10萬元。
9月10日,中國某建筑(集團)有限公司在預處罰限期內,配合履行了律師調查令確定的司法協助義務。
說法:“律師調查令”到底啥來頭?
“律師調查令”絕不是律師的“私人手令”,而是人民法院司法權的延伸和象征。在民事訴訟或執行程序中,當事人及其代理律師因客觀原因無法自行收集證據時,向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請,由法院批準簽發的、授權代理律師向有關單位和個人調查收集特定證據的法律文書。律師持令調查,等同于法官親自外出調查取證。
律師調查令具有法律強制力。司法協助也不是“可選項”,而是“必答題”。有關單位和個人收到調查令后,必須配合提供證據。無正當理由拒絕提供的,律師可向法院報告,法院可據此對其采取罰款、拘留等強制措施。
如被調查單位或個人無正當理由拒不配合履行協助義務,法院可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采取罰款、拘留等措施。
罰款:對單位可以處以人民幣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可以處以人民幣10萬元以下的罰款。
拘留:對仍不履行協助義務的個人,可以予以15日以下的司法拘留。
司法建議:法院可以向監察機關或者該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提出予以紀律處分的司法建議。
溫馨提示:
律師調查令,是破解“取證難”“執行難”的鑰匙,是維護司法公正的重要一環。各個單位和個人,一定要增強法治意識,尊重司法權威。在面對司法機關的調查時,積極配合,如實提供證據,共同維護司法公正,為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貢獻力量。
記者 魯燕 通訊員 李甜田 郟麗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