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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打車9公里車費180元后續:女學生獲得3倍賠償,當事司機或被吊銷從業資格

          2019-02-15 來源: 鄭州晚報 鄭州客戶端官方網站 分享到:

          一名女學生打車9公里,遭到司機以9元/公里及補貼空車返程的要求,索要180元車費。市交通執法支隊二七大隊20小時內,鎖定暫扣涉案車輛,并對宰客司機進行處罰。14日,受害女學生趕到客運南站值班室,配合執法隊員講述事情經過后,獲得了返還車費及3倍賠償共400元。

          13時30分,受害女生樂樂(化名)在同學的陪伴下,向二七交通執法大隊中隊長韓智講述了當天自己的遭遇,除了某些細節由于當時恐慌已記不太清楚外,大抵內容與網絡流傳自述視頻相同。

          今年15歲的樂樂,來自駐馬店,11日乘車抵達南站,與同學相約早日返校,準備趁寒假期間打工掙錢。當她乘坐上一輛車牌號為豫ATG800的出租車后,前往距離南站大約9公里路程的南四環與鄭尉路附近,可沒想到下車時司機卻向她索要180元車費。

          對于司機王某在意的兩個問題,“計價器顯示40多元”及“未曾猥褻女乘客”,樂樂回憶,由于她近視且坐在后排,并沒有看太清楚計價器,只是感覺有100多元了。而隨后下車付錢,司機轉手從她手里拿錢時,摸到了自己的手。

          樂樂表示,當時她整個人處于恐慌狀態,面對這樣的遭遇非常害怕,大腦處于空白狀態,以為司機拿了她180元,很多細節都記不太清楚,甚至最后司機又退還她20元錢都忘記了。

          在12日再次乘坐出租車時,樂樂先詢問司機每公里的價格,又跑到車后方拍照留存車牌號,讓該車司機感到疑惑。兩人經過交談后,司機讓樂樂錄下了視頻并發布在同行的微信群中,經過大量轉載后,引起了執法部門的注意。

          隨后,中隊長韓智將宰客司機王某當天獲取的100元車費,親手返還于樂樂,并把作為處罰的3倍賠償款一并交到女孩手中。

          樂樂告訴鄭報融媒記者,當天經歷過這件事后,除了有點害怕外,沒有想過找宰客司機。但13日下午,卻接到了執法隊的詢問電話,特別感激執法人員幫她伸張正義,以后自己也會多加小心。

          至于宰客司機王某,二七交通執法大隊因其未正確使用計價器,對其處以2000元處罰,因其行為造成惡劣影響,建議管理部門吊銷其從業資格,5年內不允許從事出租車營運。


          鄭報融媒·鄭州晚報記者 劉凌智

          分享到: 編輯:李怡萍 統籌:黃修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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