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鄭州市中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透露,全市兩級法院去年共受理破產案件101件,其中九成已審結。對于債權債務核查難度大、財產處置存在重大困難等復雜破產案件,由骨干力量主審,打造精品案件。
下一步,鄭州兩級法院將繼續推動有條件的基層法院設立清算與破產審判庭,并適時啟動破產案件的集中管轄,進一步提升破產審判的專業化水平。
去年全市兩級法院共受理破產案件101件
去年以來,鄭州兩級法院通過審理企業破產案件,化解產能過剩、清理僵尸企業,優化市場資源配置,防控化解金融風險,建立完善破產審判工作機制,在優化法治營商環境上發揮了積極作用。2018年,全市兩級法院共受理破產案件101件,同比增長89.3%;審結94件,同比增長422%。其中,受理國有僵尸企業破產案件69件,其中,省屬企業54件,市屬企業15件,截止目前已審結50件。
破解破產難題,對于債權債務核查難度大、財產處置存在重大困難等復雜破產案件,由骨干力量主審
堅持司法主導,府院聯動,主動對接國資、財政、人社、稅務、工商、公安、金融監管等部門,協商處理破產企業的職工安置、社會保障、稅負、工商登記注銷、車輛房產土地處置、政府對相關財產的接管、招投標、銀行征信的建立等與政府的公共服務職能有關問題,妥善處理企業退出和產能化解所引發的職工安置和金融安全維護一系列問題。
充分考量破產企業的債務情況、經營財產狀況、職工安置狀況等因素,對已知債權人、財產、職工均較少,甚至無財產、無職工的破產企業適用簡易程序,在不影響破產參與人合法權益的前提下,簡化送達程序、縮短債權申報期限,合并召開債權人會議,提高審判效率。
對于債權債務核查難度大、財產處置存在重大困難等復雜破產案件,由骨干力量主審,打造精品案件。
堅持改革創新, 破產難題一一破解
針對沒有資產或資產不足無法支付破產費用的問題,建立破產費用補足機制,保障無產可破企業破產工作的順利推進。
針對企業財產無法查實的情況,建立執行查控中心協助機制,由執行部門利用執行查控中心協助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所有財產。
針對企業財產控制人不積極配合對賬、不移交,建立相關利害關系人法律義務告知機制,由法院直接告知相關利害關系人如實陳述與債務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并積極配合管理人對賬并移交相關財產,如不配合將采取罰款、拘留的強制措施。
針對企業少量資產的處置影響案件進程問題,建立破產財產快速變價處置機制,由執行部門配合進行網上詢價后,或拍賣,或在債權人內部競買,或實物分配。針對企業涉訴糾紛多的特點,組織全市兩級法院執行部門,摸清涉破產企業執行案件底數,打通執行轉破產快速通道,充分吸收執行程序對破產企業財產的調查結果和處置程序。
暢通“僵尸企業”立案渠道,對提交材料不全的僵尸企業,具備主體資格證明等條件,可先予受理
對提交材料不齊全的僵尸企業,只要具備主體資格證明、主管部門同意破產、職工情況說明、資產狀況說明的,先予受理,再限期提交其他相關材料,暢通“僵尸企業”立案渠道。在辦理省農業廳下屬14家“僵尸企業”申請破產案件中,市中級法院和金水法院夜以繼日審查,僅用兩天時間依法作出受理裁定。同時創新審判機制,簡化審理程序,快速審結。
全市法院已對69家僵尸企業分類施策,提供精準服務
按照“盡可能多兼并重組、少破產清算”的要求,對69家僵尸企業,分類評估、分別處置,讓無營業價值和清償能力的僵尸企業通過破產清算及時市場出清,推動無清償能力但仍有營業價值的僵尸企業實現破產重整,鼓勵已喪失清償能力但有部分營業價值且未出現資不抵債的僵尸企業兼并重組。
據介紹,全市兩級第一輪摸排出能夠移送破產的執行案件3316件,受理執轉破案件23件,涉及執行案件共約1500件,其中登封法院移送的永龍天禹(登封)煤業有限公司破產清算案件,涉及執行案件255件,金水法院移送的鄭州星楠紙制品印刷有限公司破產清算案件,涉及執行案件130件。
案例:鞏義一破產企業脫困重生,已安置職工110人,化解債務2.6億元
2018年,鞏義法院在審理河南益豐高溫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益豐公司”)、河南恒泰鋁業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恒泰公司)、恒通高科電纜有限公司(下稱恒通公司)三個企業的破產重整案件中,充分發揮債權人的意思自治,確保每個債權人都能依法行使權力(特別是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并主動參與到破產中,既讓債權人的權益得以最大化,改善了營商環境,又讓企業得以脫困重生,提高了經濟發展質量,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保障了地方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
其中,益豐公司盤活土地11968平方米土地、廠房4556平方米,安置職工110人,化解債務2.6億元。恒泰公司盤活土地47832.9平方米土地、廠房10291.8平方米,安置職工103人,化解債務4.6億元;恒通公司盤活土地22724.32平方米土地、廠房20966.58平方米,安置職工216人,化解債務2.43億元。
鄭報融媒·鄭州晚報記者 魯燕 通訊員 付加才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