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時51天,按照法定程序依法高效讓“僵尸企業”退出市場。今天,記者獲悉,鄭州市管城區法院已審結該起破產案件,讓“無力回天”的企業依法退出市場,依法保障債權人合法權益。
申請人李某以被申請人河南某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為由,向管城法院提出對該公司進行破產清算的申請。管城區法院于8月11日作出破產審查決定書,鄭州市中院于8月29日作出民事裁定書裁定受理,并于同日指定管城區法院審理。
管城法院9月14日指定河南某律師事務所擔任管理人。
在此過程中,法官嚴格按照時間節點,及時對管理人進行監督指導,大力推進案件審理進程,隨后在1個月內迅速完成了資產狀況調查、債權債務梳理、債權人意見征詢、破產費用匯總等各項工作,并多次組織債權人進行溝通,了解情況、征求意見。后經過調查梳理,因該公司確無任何財產可供分配、且無法支付破產費用,管理人于10月26日向管城法院提出申請,請求宣告該公司破產并終結河南某管理咨詢有限公司破產清算程序。管城法院作出裁定宣告河南某管理咨詢有限公司破產并終結河南某管理咨詢有限公司破產程序。
該破產案件從立案到裁定終結公司破產清算程序,歷時51天,依法高效實現了讓已“無力回天”的公司依法退出市場的審判目標。這其中濃縮的是合議庭成員耐心指導管理人的點滴心血和努力。這雖然只是個案,卻是管城法院以不斷優化營商環境的大局意識為統領、以企業訴求為導向的工作思路和舉措的一個縮影。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魯燕 通訊員 翟鑫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