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憤渠道千萬條,遵紀守法第一條。這不,葉縣一案外人張某某酒后不僅出口辱罵執行法官,還發飆拍打辦公桌。今天,記者獲悉,張某某被司法拘留15天。
李某平與李某青、李某付不當得利糾紛一案,經葉縣人民法院審理判決被告李某青、李某付十日內支付原告李某平款項11余萬元。
執行過程中,執行人員經調查得知李某付常年有病,李某青正在哺乳期,無法實施強措施,后對其財產、車輛、證券等一系列查詢后并未發現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該院依法對此案件作出了終本處理,待可執行時隨時申請恢復執行。
3月26日下午,自稱是申請人李某平的侄子張某某,作為案外人酒后來到法院,質問執行法官為什么不予執行。執行法官便耐心細致地對其講明案件的執行過程及終本原因,但張某某情緒激動、態度蠻橫,不僅出口辱罵執行法官,還發飆拍打辦公桌。張某某酒后到法院鬧事的行為嚴重影響了法院正常的工作秩序,在執行法官口頭警告無效的情況下,經報請院領導批準,決定對張某某司法拘留15天。
鄭報融媒·鄭州晚報記者 魯燕 通訊員 孫園園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