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晚上9點,鞏義市法院執行局執行110報警電話響起。原來是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的申請人王某打來電話,說在某飯店看到被執行人閆某。執行員迅速出警將喝醉被執行人帶回執行局。
原來,2015年,閆某拖欠王某貨款1.8萬余元,王某于今年6月申請強制執行。執行員曾多次電話通知閆某前往執行局履行還款義務,但電話中閆某稱身在山東等回家就去還款,然而一拖再拖不予履行。
17日晚,在飯店閆某面對執行員口齒含糊,執行員告知閆某已經通過銀行得知其銀行卡近期流水共計3萬左右,然而并沒有履行還款義務已涉嫌拒執犯罪,若不還款將被拘留,然而閆某卻答非所問,只好等醉醺醺的閆某醒來。
第二天,清醒后的閆某說他回家就籌錢還賬。面對想拖延還款的閆某,執行員當即告訴他要么還錢,要么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閆某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隨即還清債務,案件履行完畢。
鄭報全媒體記者 魯燕 通訊員 張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