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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法官敲門“巧”遇老賴,欠了幾個月的租金還了

          2024-03-26 來源: 鄭州晚報 鄭州客戶端官方網站 分享到:

          “咚咚咚……”3月20日下午,鞏義市公立中醫院附近的一處小區內,響起陣陣敲門聲。門外,鞏義市人民法院執行局李曉娜團隊及法警一行人,以為要空跑一趟,正在失望之時,屋內傳出一句:“鋒,開門!”一聽名字,大家來了精神,這正是被執行人的姓名。房門打開,李曉娜問:“你是不是趙某鋒?我們是執行局的,正在找你。”

          被執行人趙某鋒與申請人付某因房屋租賃發生糾紛。2023年,趙某鋒租用付某門面房,約定月租金1600元。經營了兩個月后,趙某鋒不再正常經營,也未付房租及電費。經付某催要,趙某鋒向其出具一份租房證明,載明欠付某房租4800元、電費1000元,共計5800元。后趙某鋒未付租金及電費,也未將物品搬離騰空,致使房屋無法對外出租。

          2023年12月,付某將趙某鋒訴至法院,但趙某鋒缺席審理,放棄自身權益。法院判決趙某鋒十日內搬離物品,向付某支付計算至2023年11月30日的租金9600元,并自2023年12月起,以每月1600元支付付某損失。

          因趙某鋒遲遲不還款,付某申請強制執行。李曉娜團隊經過查控,趙某鋒名下賬戶僅有100塊錢,且一直找不到人。3月20日,李曉娜團隊與申請人聯系后表示,可以先強制搬離趙某鋒的物品,送到其親屬家中保存,找到人后,再執行財產。一行人到門面房進行過現場勘驗后,李曉娜決定先前往被執行人母親家中釋法明理,就這樣找到了趙某鋒。

          經過交涉,法警將趙某鋒帶回執行局。期間,趙某鋒一直強調自己之所以沒有使用門面房,是因為有人將門面上鎖了,致使他無法使用,判決金額也過多。聽著他的不滿,李曉娜先解釋了他缺席審判對自身造成的不利情況。隨后,又與付某、趙某鋒共同溝通,考慮到被執行人生活難處,付某也表示趙某鋒只要還6000元即可。雙方達成一致后,趙某鋒的家屬也趕到執行局,代其履行了還款義務,案件就此執結。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魯燕 通訊員 楊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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