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某通過微信群添加張某,謊稱自己是孤兒且患病博得張某的同情,兩人素未謀面,張某在一年時間內被“借走”的25萬余元有去無回。
記者2日獲悉,許昌市魏都區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許某有期徒刑7年,并處罰金5萬元,責令許某退賠張某經濟損失。
2017年底的一天,許某隱瞞自己的真實身份,謊稱自己叫“林強”,通過微信群添加遠在許昌的張某為好友。此后一年的時間內,許某虛構“自己是孤兒、從小在福利院長大”等事實,編造“自己生重病”、“辦理住房貸款送禮”等理由,騙取張某的同情和信任,不斷向張某“借”錢,后張某通過微信轉賬、支付寶轉賬等方式多次向許某提供的賬號轉款。除去許某歸還的極少部分欠款,張某共計向許某轉賬25萬余元。贓款許某用于個人揮霍。
張某報案時稱,許某用悲慘的身世騙取自己的信任,一開始還能返還少部分借款,在后期謊稱要買房的過程中,甚至以成都大雨封路,辦理住房貸款當日截止,需要租直升飛機前往辦理相關手續這樣的理由蒙騙自己。張某也懷疑許某在說謊,但當她想要回錢財時,許某以自殺相要挾,稱其死后張某一分錢也拿不到。就這樣,張某越陷越深,直至血本無歸。
法院審理后認為,許某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檢察機關指控罪名成立。
審理該案的法官提醒,隨著科技的發展,詐騙手段也不斷升級。許多犯罪分子事先偽裝身份信息,利用交友軟件尋找“獵物”,且基本都目的明確,即在短時間內騙取到最大值的財物。以“租直升飛機”這樣荒唐的理由借款我們一定很難相信,但隨著步步為營設下的圈套,很多人就會失去判斷能力,最終被牽著鼻子走。所以在網絡交友中,一定要提高警惕保持理智,當對方頻繁的以各種理由索要錢財的時候,要三思而后行,通過各種方法核實對方身份,切勿被虛擬世界迷了眼。
鄭報全媒體記者 魯燕 通訊員 朱子琪 邢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