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職工,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能正常還款的,不作逾期處理,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征信部門。支付房租壓力較大的,可申請提高租房提取額度。”今日,河南省直住房公積金中心發布《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支持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和職工。
《通知》明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企業,可按規定申請在2020年6月30日前緩繳住房公積金。緩繳期間繳存時間連續計算,不影響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受疫情影響較嚴重的企業在與職工充分協商的前提下,可在2020年6月30日前自愿繳存住房公積金。繼續繳存的,可自主確定繳存比例;停繳的,停繳期間繳存時間連續計算,不影響職工正常提取住房公積金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通知》于2020年3月6日起實施,凡以前規定與本通知規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規定執行。提醒有需要辦理業務的企業和職工,可通過住房公積金熱線65908401或12329-2咨詢業務辦理相關事項。
鄭報全媒體記者 曹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