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50萬沒還,抵押的物品又太過“冷門”多次流拍怎么辦?可否“以物抵債”?今天,記者獲悉,中原區法院成功執行的該起案例,告訴我們答案:可以“以物抵債”。
告同學還款50萬,法院判決其還款并支付利息
申請執行人李先生與被執行人孫某原是同學關系,孫某因公司資金周轉需要向李先生借款共計50余萬元,孫某的妻子、兒子、孫某經營的印務公司為孫某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但后來印務公司經營不善,臨近停產,李先生為追回錢款,將孫某及其妻子、兒子、印務公司一并告到中原區法院。
法院經審理后判決孫某返還李先生50.5萬余元并支付利息,印務公司、孫某的妻子和兒子承擔連帶責任。
但判決生效后,孫某等人并未履行還款義務,李先生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抵押的印刷機,打孔機多次流拍,好在“以物抵債”案結了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執行員汪學軍向孫某等人發出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并對孫某等人名下的銀行存款、車輛、房產等財產狀況進行查詢。僅查詢到被執行人名下有零星銀行存款。
根據申請執行人李先生的申請,法院對印務公司的財產進行了查封。
此時,孫某等人仍只是口頭承諾想辦法還錢,卻并沒有實際行動。
鑒于此,法院將查封的印刷機、打孔機、印刷機操作臺、切紙機等一套機器設備進行評估、拍賣。但一拍、二拍、變賣均流拍。
在此情況下,雙方協商后均同意將這一套機器設備以變賣流拍價交至申請執行人李先生,進行以物抵債。
原本一切還算順利,沒想到真正交付標的物那天,被執行人又想反悔,在執行干警開始拆裝機器時,被執行人情緒激動,以各種理由阻撓移交。執行員汪學軍一邊安排人員聯系局里派人增援,一邊對被執行人進行批評教育,告知其阻撓執行的嚴重法律后果。在法律的強大震懾下,孫某終于低了頭,認了錯。執行工作得以繼續。
歷經10個小時,在10余名執行干警的共同努力下,終于將兩輛裝滿機器設備的大貨車護送至高速收費站入站口,圓滿完成以物抵債的交接工作,案件順利執結。
鄭報全媒體記者? 魯燕? 通訊員 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