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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不出面也不還款,一聽拘留送來3萬元+9箱酒抵債

          2024-03-26 來源: 鄭州晚報 鄭州客戶端官方網站 分享到:

          “金法靂劍,春雷出擊再亮劍,3月22日,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再次開展“集中執行活動”。上午9時,隨著一聲令下,全體執行干警按照既定方案奔赴執行現場。截至當天下午5時,共執行完畢11件,執行和解12件,拘傳、拘留13人,騰空房屋7套,執行到位金額195萬余元。

          原告某貿易公司與被告某商貿公司等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法院經審理判決由被告科技公司償還原告貿易公司4.3萬余元及利息,被告王某對上述款項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被告王某承擔保證責任后,有權向被告科技公司追償;被告張某、李某在出資不實的范圍內對被告科技公司不能償還部分承擔補充賠償責任。判決生效后,四被告均未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原告某貿易公司負責人無奈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立案后,承辦法官韓鳳麗線上查控未發現被執行人名下有可供執行財產。隨后,她多次實地調查,發現科技公司已經被注銷,而王某、張某、李某三人經常在外地,行蹤不定。韓鳳麗幾經周折找到被執行人王某新的聯系電話,督促其主動履行法律義務,但王某卻遲遲不出面,以沒有履行能力為由不履行,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集中執行活動當日,申請人來電稱其在外辦事偶遇被執行人王某,韓鳳麗立即帶領團隊找到王某將其傳喚至法院。到法院后,韓鳳麗耐心向王某釋法明理,勸說其履行還款義務,但王某仍表示沒錢還款。看王某仍心存僥幸,韓鳳麗嚴肅告知其有能力而拒不履行將面臨拘留等不利法律后果。

          一聽要拘留,王某慌了,表示自己只有3萬多現金,實在沒錢了,家里還有幾箱酒,如果對方愿意,可以抵債。韓鳳麗立即聯系申請人,對方表示同意這個方案。最終,被執行人王某現場還款3萬元,并用9箱白酒抵了剩余1萬余元款項及利息。至此,案件圓滿執結。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魯燕 通訊員 楊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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