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從市園林局了解到,《鄭州市園林綠化規劃建設管理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下稱《意見》)已報市政府審查,正向社會各界廣泛征求意見。
將構建人、城、家、園(大自然)共生共榮的公園城市形象
《意見》提出:鞏固國家生態園林城市創建成果,以打造具有中原地域特色的公園城市為目標,到2025年,城市公園綠地分布進一步均衡,公園綠地服務半徑覆蓋率達到93%以上,郊野(森林、生態保遺)公園—綜合公園—社區公園—微公園(小游園)的公園體系基本構建,以沿黃生態廊道為代表的功能多樣、連續完整、景觀多彩、綿延市域的綠色生態廊道體系基本建成,公園城市建設初見成效,構建人、城、家、園(大自然)共生共榮的公園城市形象。
中心城區增綠方面,將通過規劃建綠、拆違建綠、留白增綠,著力加強中心城區、老城區公園綠地建設,進一步均衡中心城區綠地分布。
市域生態防護屏障建設方面,將持續推進郊野公園、森林公園、生態保遺公園建設。
生態廊道建設方面,將加強體系建設,打造鄭州品牌。
“拆遷出的10畝以下地塊全部用于綠地建設”
《意見》提出,將編制鄭州市綠地系統規劃,組織修訂完善《鄭州市城市綠地系統規劃(2013—2030?年)》和縣(市)綠地系統規劃,修訂時,按照“拆遷出的10畝以下地塊全部用于綠地建設”的政策,著力增加中心城區、老城區公園綠地面積。
編制并執行《鄭州市公園城市建設規劃》,以構建全域公園、生態廊道及綠道體系為基礎,統籌安排城鄉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實現山水林田湖草與城市的相融與共存,引領功能產業、資源利用、文化景觀、生活服務等各方面高質量發展。
道路改造要對原有行道樹妥善保留
《意見》提出,嚴厲查處侵占綠地、擅自改變綠地性質等違法違規行為;開發利用綠地地下空間應征求園林綠化主管部門意見,確保樹木正常生長和綠地正常使用。
嚴禁擅自砍伐、移植園林樹木,道路改造要制定對原有行道樹妥善保留的實施方案,反對盲目更換樹種、隨意砍伐和移植行道樹。
因同一個工程項目需砍伐大樹超過2株,或移植大樹、實施大修剪超過10株,或需遷移古樹名木的,須在工程規劃設計階段進行專項論證,采取聽證會、公示等形式,就砍伐、移植樹木種類和數量、修剪程度等征求公眾意見,接受社會監督。
請通過這些渠道提建議
如有意見和建議,請于2020年11月20日前向市園林局反饋
傳真:0371-67950776(轉311室收);
電子郵箱:zzyljlhc@163.com;
通訊地址:鄭州市中原區工人路170號鄭州市園林局(311室),郵編:450006。
鄭報全媒體記者?裴其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