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報全媒體記者 張朝暉 中牟時報 崔合林 耿芳菲 通訊員 祖幸娜
民心、匠心、恒心,是中牟縣仲裁員們的初心,是激勵他們為公平正義而不懈努力奮斗的根本動力。
12月8日,葉某與某公司關于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雙倍工資、解除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金爭議案件,經過中牟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中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調解仲裁管理科)仲裁員的調解,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葉某于11月13日向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請,要求某公司支付其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雙倍工資、解除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金。仲裁員接到該案件后,立即聯系該公司法人,向法人詢問情況后釋明法律風險,引導雙方當事人通過調解途徑解決,該公司法人認為申請人主張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雙倍工資數額過高,另,因申請人主動提出辭職,故公司不應向其支付解除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金,該案件庭前雙方未達成調解。
該案件于12月8日上午9點開庭審理,鑒于公司對葉某提供的證據及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事實均予以認可,仲裁員于庭審結束后,再次向公司法人釋明法律風險,公司最終同意調解處理,仲裁員根據雙方當事人的調解意向制作調解書,葉某與某公司關于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雙倍工資、解除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金爭議案件于12月8日以調解方式結案,雙方對調解結果表示非常滿意。
此次調解,不僅縮短了辦案時間,節省了訴訟成本,還和諧了雙方的勞動關系。仲裁員始終堅持“以調為主、調裁結合、積極協調、維護和諧”的工作理念,盡量避免當事人跑冤枉路,減少了當事人的維權成本,切實將勞動爭議案件化解在萌芽狀態,確保依法公正、及時處理案件,不斷提高處理案件的質量和效率,讓群眾真正感受到服務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