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30 來源:@新華視點 分享到:
對需要扶養的被繼承人沒有進行扶養,提出要分甚至多分遺產。民法典規定,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繼承編的解釋(一)》中進一步明確,有扶養能力和扶養條件的繼承人雖然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但對需要扶養的被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分配遺產時,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分享到: 編輯:李糧辰 統籌:劉德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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