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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租賃設備不給錢? 法院遠赴青海扣“寶馬”

          2021-01-19 來源: 鄭州晚報 鄭州客戶端官方網站 分享到:

          1月16日,鄭州市惠濟區法院的執行局干警遠赴千里之外的青海省西寧市,成功找到并將被執行人名下一輛寶馬牌轎車扣押,為案件的后續順利執結奠定堅實基礎。

          2016年1月,李某因所承包工程建設需要,向河南某公司租了腳手架等建筑施工物資,并與該公司簽訂了租賃合同,對租金、租期等進行了約定。合同簽訂后,河南某公司依約提供了物資,李某卻未能按期支付租賃費用。

          后雙方經對賬,李某共欠河南某公司租賃費44.9萬余元。

          因多次向李某索要無果,河南某公司向法院提起訴訟。

          惠濟法院經審理判決,判令李某支付河南某公司租賃費用44.9萬余元,并以此為基數支付利息。

          因判決生效后,李某并未履行,河南某公司向惠濟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向李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執行文書,并督促其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然而李某既不申報財產,也不還款,還以外出經營等為名東躲西藏,跟執行干警打起了“游擊戰”。

          執行干警通過查詢,發現李某名下除一輛寶馬牌轎車外,無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但由于李某行蹤難覓,加之車輛流動性較大,導致案件的執行一度陷入僵局。

          1月16日,申請執行人發現李某名下轎車在青海省西寧市出現,遂將這一情況報告給了執行干警。

          得知這一重要執行線索后,執行干警立即在做了簡單準備后就第一時間趕赴青海。根據申請人提供的線索,執行干警幾經周折終于找到了李某名下車輛,經仔細檢查確認無誤后,執行干警將該轎車成功扣押并運回了鄭州。

          后續執行干警將積極聯系李某,敦促其主動履行,如其依然拒不執行生效判決所確定的義務,為保障申請執行人權益,將對該車輛進行評估及網絡司法拍賣,并將拍賣所得款項交付申請執行人。


          鄭報全媒體記者 魯燕 通訊員 魯維佳 劉晨陽 文/圖

          分享到: 編輯:胡成玉 統籌:楊觀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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