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上發生交通事故,由于緊張、害怕、懷有僥幸心理,選擇“逃之夭夭”,殊不知這一逃卻可能把自己的“飯碗”也逃丟了。
男子被處罰后,悔不當初
2021年6月13日6時28分,一名司機駕駛輕型倉柵式貨車沿京港澳高速西半幅由北向南行駛至516公里加840米處,突然撞向右側護欄,造成車輛損壞及部分路產損失,事故發生后司機駕車駛離現場。高速交警四支隊指揮室接到報警電話,立即指派民警前往事故現場。通過對現場開展調查,同時調取視頻監控錄像查找肇事車輛,最終鎖定肇事司機為遼寧凌源市的劉某。
鎖定肇事司機后,民警將劉某傳喚至支隊進行調查。經詢問,司機劉某因疲勞駕駛,由于精神不集中而撞向右側護欄,且發生事故后駕車逃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和《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對劉某處以記12分、罰款1000元處罰。同時,民警對劉某進行了批評教育。劉某表示十分后悔:“早知道就不逃了,這一逃罰這么多錢就算了,以后也不能開大車了,飯碗也丟了,真是后悔!”
發生事故后駕車逃逸,不可取!
在這起事故中,如果肇事司機劉某在事故發生后及時報警,那么僅僅因為疲勞駕駛被處以200元罰款并賠償路損即可,但正是由于逃逸這一行為,使得這起事故的定性、處罰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從罰款200元變為罰款1000元,從批評教育變為記12分,準駕車型為B2也隨之自動降為C證,失去了賴以養家糊口的工作!
河南高速交警提示:在高速公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后,切記“車靠邊、人撤離、即報警”,在事故現場設置安全警示牌、打開閃光燈,在護欄外安全地帶等待民警救援并積極配合民警調查。不可出于僥幸心理選擇逃逸,否則不僅要承擔民事、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還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以交通肇事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鄭報全媒體記者 張玉東 見習記者 劉地 通訊員 盧艷 金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