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當事人是否可以聽清?”“現在開始對雙方進行在線訴前調解。”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時期,8月10日,管城區法院特邀調解員通過法院在線調解平臺成功調解一起民間借貸糾紛,調解協議經司法確認具有法律效力。
2020年5月26日,段某急需周轉資金向李某借款1萬元。后來段某僅歸還2000元,剩余錢款以沒錢為由拒不歸還。于是李某起訴至管城區法院。
收到李某的起訴后,管城法院根據推行的繁簡分流、多元解紛機制,審查認為該案事實清楚,于是將案件委派特邀調解員進行訴前調解。調解員王愛敏接受指派后,認真翻閱卷宗,了解案件基本情況。隨后王愛敏通過短信、電話等方式,勸導段某積極應訴,爭取訴前化解糾紛。在王愛敏與段某的多次溝通中,段某終于敞開心扉,表示其認可該筆債務。王愛敏看到有調解的可能,于是準備組織雙方面對面進行調解。
然而,此時的鄭州恰遇暴雨突襲,后又遭遇新冠肺炎疫情。但為了不影響調解進度,王愛敏在征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后,便依托法院調解平臺,原告、被告、調解員三方同時登錄平臺,通過視頻調解隔空解決雙方糾紛。王愛敏指出段某應當感謝李某幫助其渡過難關,現在李某有用錢之需段某理應克服困難,把欠的錢如數還上。
最終在調解員的耐心調解下,雙方達成調解意見,確定了由段某于年底前一次性向李某還清借款8000元,雙方當日在平臺簽署調解協議,并向管城區法院申請司法確認,法院亦于當日立案審查。
在疫情期間,管城法院堅持一手抓疫情防控,組織干警下沉北下街街道辦事處4個社區8個卡點進行卡點值勤,一手抓審判執行工作,借助互聯網技術,組織當事人線上調解、云上開庭,確保疫情防控和審判執行兩不誤。
鄭報全媒體記者 魯燕 通訊員 楊綠水 徐曉艷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