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記者從河南省民政廳獲悉,省民政廳已印發《河南省特困人員認定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認定辦法》)的通知,該辦法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根據《認定辦法》,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老年人、殘疾人和未成年人,應當依法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即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
適度拓寬了無勞動能力認定的范圍?
無勞動能力認定方面,在原有認定“一、二級智力、精神殘疾人,一級肢體殘疾人”無勞動能力的基礎上,增加了“三級智力、精神殘疾人,二級肢體殘疾人和一級視力殘疾人”,規定上述殘疾人應當認定為無勞動能力。適度拓寬了無勞動能力認定的范圍。?
完善了“無生活來源”認定條件?
認定特困人員“無生活來源”的具體條件是其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其財產符合當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
《認定辦法》明確,收入是指在一定期限內擁有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包括扣除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以及個人按規定繳納的社會保障支出后工資性收入、經營凈收入、財產凈收入、轉移凈收入等項目。各級政府確定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基本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和優待撫恤金、高齡津貼不計入在內。??
適度拓展了對“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的認定范圍?
法定義務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本辦法所稱的無履行義務能力:特困人員;60周歲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對象;7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本人收入低于當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財產符合當地低保邊緣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重度殘疾人和殘疾等級為三級的智力、精神殘疾人,本人收入低于當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財產符合當地低保邊緣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無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或者在監獄服刑的人員,且其財產符合當地低保邊緣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省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情形。
適度放寬了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覆蓋未成年人范圍
為切實解決特困人員中的未成年人年滿16周歲后面臨的生活困難,維護未成年人的基本生活權益,《認定辦法》明確“特困人員中的未成年人,可繼續享有救助供養待遇至18周歲”;同時規定,“年滿18周歲仍在接受義務教育或者在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就讀的,可繼續享有救助供養待遇。”?
?在認定條件方面還明確,同時符合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條件和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認定條件的未成年人,選擇申請納入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保障范圍的,不再認定為特困人員。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的人員,不再適用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的殘疾人,不再享受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 ?
申請及審核認定流程?
根據《認定辦法》,申請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應當由本人向戶籍所在地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本人申請有困難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員會或者他人代為提出申請。?
申請材料主要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勞動能力、生活來源、財產狀況以及贍養、撫養、扶養情況的書面聲明,承諾所提供信息真實、完整的承諾書,殘疾人應當提供殘疾人證。申請人及其法定義務人應當履行授權核查家庭經濟狀況的相關手續。?
?《認定辦法》明確,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信函索證、信息核對等方式,對申請人的經濟狀況、實際生活狀況以及贍養、撫養、扶養狀況等進行調查核實,并提出審核意見。對擬確認為特困人員的,在申請人所在村(社區)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應當及時予以確認。
?對確認的特困人員,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為其建立完善的救助供養檔案,將經調查核實后確認為特困人員的名單連同申請、調查核實等相關材料,報送縣級政府民政部門。縣級政府民政部門從確認之日下月起給予相應的救助供養待遇,并通過鄉鎮政府在申請人所在村(社區)公布。
不符合條件、不予同意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在作出決定3個工作日內,通過書面告知申請人或者其代理人并說明理由。
?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進一步簡化優化認定程序,確保困難群眾能夠及時、便捷地獲得救助,縣級民政部門加強監督指導。?
《認定辦法》要求,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在村(居)民委員會協助下,對特困人員生活自理能力進行評估。在給予其救助供養待遇之前,確定特困人員應當享受的照料護理標準檔次。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特困生活自理能力評估。? ?
鄭報全媒體記者 肖雅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