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下午,鄭州交警二大隊民警遠赴內蒙古赤峰,查獲報廢水泥罐車一輛。
為了遏制雙節期間嚴重交通事故的發生,交警二大隊開展重點客、貨運車輛排查工作。二中隊民警在排查一輛車號為豫AK8023大型水泥罐車時,發現該車為國三柴油車,連續3年未審驗,已經達到報廢的標準,但卻沒有辦理報廢手續。民警立即聯系該車所有人姜某某,但車主稱罐車在多年前已私下賣出,早已聯系不上購買方。民警進一步對該車行車軌跡進行調查,發現其在內蒙古赤峰市轄區內仍然上路行駛,存在嚴重安全隱患。
民警連夜趕赴內蒙古,尋找這輛報廢罐車。9月16日早上8點,到達赤峰市后,經過和當地交警共同研判,初步判斷卡點范圍在省道S206河北內蒙古界線至新店村之間的40多公里范圍內,應屬旺業甸中隊轄區。幾人再次驅車趕到喀喇沁旗旺業甸中隊,在駐站交警的協助下,通過巡查、摸排、蹲點等方式對這40公里范圍內省道、村道、村莊進行搜尋。
9月18日下午,經過近三天兩夜的摸排走訪,民警終于在頭把火村的村道內把這輛水泥罐車查獲。經詢問,司機于彭某就是該車實際車主。
彭某從姜某某處購買該車后,沒有按規定過戶和審驗。民警翟杰斌告知彭某,該車已達到報廢標準,經過耐心細致的工作,最終在當地交警的配合下,辦理了車輛報廢手續,并收回行駛證和車輛號牌。?
鄭報全媒體記者 徐富盈 通訊員 李冰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