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懷疑丈夫出軌女子楊某,張某在抖音平臺發布有關楊某的侮辱性圖文和視頻,被訴至法院。一審法院判決張某向楊某書面賠禮道歉,并酌定賠償精神損失費一萬元。張某不服,提起上訴。
今天,記者獲悉,許昌市中院近日二審維持原判。
2021年1月份,因懷疑丈夫和楊某有不正當關系,張某為了發泄憤怒,將楊某抖音賬戶上的資料、照片截圖后,附文“私生活不檢點”,并采用背景音樂制作后,發布在自己的抖音平臺上,引起網友評論回復。
一個月之后,張某如法炮制,再次將一段聚餐視頻附文“準備迎娶楊某做二房”,配上楊某的照片和視頻后發布在抖音平臺,引發網友觀看。
張某的這一行為嚴重影響了楊某的正常工作和生活。于是,楊某一邊向抖音平臺舉報,屏蔽、刪除圖片和視頻,一邊訴至法院,請求判令被告張某立即停止侵犯其隱私權、肖像權和名譽權的行為,刪除所有涉案視頻、文字和圖片,書面賠禮道歉,并賠償精神損失5萬元。
一審法院審理后認為,張某在無事實及證據的情況下,在網絡平臺制作、發表包含原告名字、照片、個人資料并附有侮辱性文字的內容,且內容被多次評論、瀏覽,嚴重侵害了原告的名譽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法院判決張某向楊某書面賠禮道歉,道歉內容經法院審核后在楊某戶籍所在地張貼20份,消除影響、恢復名譽,時間不少于10天,并酌定賠償精神損失費一萬元。
二審法院維持原判。
法官提醒:互聯網時代,人人享有在自媒體平臺表達自我的“話語權”,但也極易突破法律尺度,圖一時之快、泄一己之私,對他人造成名譽損害、人身攻擊和精神創傷,侵害他人合法權益。因此,網民要理性發聲,尊重他人權益,共同維護良好的網絡生態。
鄭報全媒體記者 魯燕 通訊員 李銳 牛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