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河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聽取關于《鄭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和廢止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的說明。記者從現場了解到,此次采取打包形式一攬子修改了《鄭州市城市養犬管理條例》等11部法規,廢止《鄭州市兒童計劃免疫條例》等6部法規。
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未戴頭盔要罰款
《鄭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也有所修改。
條例在第二十二條第三款中增加“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和乘坐人員應當佩戴安全頭盔”,對違反此項規定的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處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
廢止《鄭州市兒童計劃免疫條例》等6部法規
此外,鄭州廢止6部地方性法規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審查批準,分別為《鄭州市兒童計劃免疫條例》《鄭州市信訪條例》《鄭州市建設項目審計條例》《鄭州市城市房屋租賃管理條例》《鄭州市國有土地有償使用條例》《鄭州市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