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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4日,針對網絡反映的重慶市“兩江新區一副所長警容不整、對群眾態度粗暴”一事,重慶市公安局兩江新區分局通報稱,兩江新區警方高度重視,督察部門立即介入調查。
經核查,12月12日16時許,網約車司機茍某(男,21歲,沙坪壩區人)與一女性乘客因其小孩(女,11歲)在車內嘔吐賠償事宜發生糾紛。接報警后,兩江新區公安分局大竹林派出所民警迅速趕到現場處置。乘客表示可同去洗車并支付費用,茍某拒絕并要求現金賠付。經民警、現場熱心群眾勸解和雙方協商,茍某同意賠付100元,乘客支付后各自離開。
當日18時許,茍某來到大竹林派出所,聲稱經詢價洗車、除味共需180元,要求民警幫助聯系乘客重新賠付。值班副所長丁萌和民警勸說茍某,多體諒嘔吐系年幼小孩無意行為,茍某不聽勸解,執意要求派出所當晚解決乘客追加賠償金事宜。反復勸說無效后,丁萌與茍某發生口角爭執。
目前,丁萌因對待群眾態度簡單粗暴,已被兩江新區公安分局停止執行職務,正接受調查處理。同時,丁萌值班期間著裝不規范,分局已對其予以批評糾正。警方感謝廣大網友監督。
記者注意到,12月13日,一段時長44秒的視頻在網上流傳。拍攝者對著大竹林派出所值班副所長丁萌進行拍攝,自稱其來派出所反映問題遭到丁萌粗暴對待,且丁萌未按照規定著裝。據相關媒體報道,該視頻的拍攝者即為前述網約車司機茍某。
此前報道:派出所副所長不穿警服還威脅市民?警方介入調查
近日,一則“重慶大竹林派出所副所長丁猛(音譯),值班期間不著警服,對群眾辦事態度惡劣”的視頻在網絡上傳播。
記者注意到,網傳視頻長達40多秒,事發地位于一派出所的接警處服務大廳,視頻的拍攝者問男子是哪個,對方回答:“我是大竹林派出所副所長丁猛(音譯)。”當被詢問上班為什么不穿警服時,該副所長稱:“我衣服在上面,沒啥子的,不要怕。我穿不穿衣服不給你講。”他還指著視頻拍攝者說,“若敢把視頻發出去,將追究責任。”
12月13日下午,記者聯系到視頻拍攝者茍先生。茍先生告訴記者,他是一名網約車司機,視頻的拍攝地是重慶市大竹林派出所。當時因為乘客乘車時不小心吐在了車上,他和乘客因為車輛的清洗費產生了分歧,便報警幫忙解決。到派出所后,茍先生正在前臺咨詢事情。一名男子突然從側門走了出來,“他就旁聽了一下,在沒有問清前因后果的情況下就開始搭話,對我大聲說話還威脅我。”茍先生告訴記者,男子自稱是派出所的副所長,但他并不知道男子的真實身份:“沒穿警服,也沒給證件。”
茍先生表示,在離開派出所時,還有幾名民警跟隨,試圖讓他刪除視頻。
針對視頻發布的內容,記者多次試圖撥打大竹林派出所的電話,但始終提示“您撥打的用戶忙,請您稍后再撥。”隨后,記者撥打其上級單位重慶市公安局兩江新區分局,兩江分局政治處的工作人員對記者表示,將核實情況后給記者回復。但截至發稿,記者并未收到兩江分局的回復。
兩江分局接受媒體采訪時回復稱,“已經注意到此事的相關消息,正在調查具體情況。”
記者了解到,根據2000年發布實施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內務條令》第十五條規定,公安民警應當按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著裝管理規定》著警服,保持警容嚴整,除不宜或者不需要著裝的情形外,在工作時間必須著警服。此外,第三十一條還規定,公安民警接待前來辦事、報警、報案、求助、咨詢的群眾,應當首先問好并致意,然后認真、熱情接待。接待時,應當態度和藹,語言文明,認真受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諉、扯皮、耍態度,嚴禁態度冷、硬、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