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新密法院作為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地區法院,一年多來,該法院把人民調解程序與司法確認程序深度結合,優化司法確認程序,有效降低了當事人訴訟成本,據統計,自試點工作開展以來,該院共受理司法確認案件1889件,當事人自動履行率為72.63%。
欠1.7萬元不還,調解+司法確認8天解決
在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中,被告郭某拖欠原告輪胎款1.7萬元未支付,原告多次催要未果,通過網上立案向新密法院提起訴訟。
新密法院收到起訴后,認為該案事實清楚,案情簡單,標的額不大,立即按照繁簡分流多元解紛機制將案件推送至人民法院調解平臺,市民調解中心駐法院調解員受理案件后,及時開展訴前調解工作。
組織雙方進行調解,經過調解員耐心的釋法析理,雙方最終達成和解,握手言和。
為達到案結事了的目的,調解員向雙方當事人介紹了法院司法確認程序與人民調解對接的新舉措,當事人協議簽訂后在網上選擇了司法確認程序。
法院收到申請后,立即通過平臺依法審查了雙方的調解協議內容,完成在線司法確認程序。
在本起案件中,從原告網上立案、調解、司法確認到最終案件辦結,僅僅用了8天時間,充分保障了調解結果的兌現,提升了人民調解工作質效。
訴前調解成功后即可進行司法確認,不收取任何費用
據介紹,新密法院自開展試點工作以來,積極優化司法確認程序,將司法確認與人民調解工作無縫對接。
訴前調解成功的案件,當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或由特邀調解員推送給法院。
立案庭審查立案后,將案件分配給速裁快審團隊,由速裁快審法官審查出具民事裁定書,明確雙方當事人按照調解協議的約定自覺履行義務。
如一方違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持調解協議及裁定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分流社會糾紛,鞏固調解成果。訴前調解成功后可以進行司法確認,不收取任何費用,節約了當事人的訴訟成本。
對于經過特邀調解組織及特邀調解員調解的案件,案件當事人可以及時尋求法官團隊進行司法確認,為當事人達成的調解協議增加一份履行保障,督促當事人及時按約履行義務。
鄭報全媒體記者 魯燕 通訊員 鮑志剛 梁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