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鄭州市文物局對全市區縣(市)文物部門和市直文博單位開展文物拓印管理工作集中排查清理和督察整改,加強和規范碑刻石刻文物拓印管理,切實將中央、國家文物局和省文物局相關精神要求落實到位。
據了解,近日,市文物局召開全市文博系統文物拓印工作會議,學習傳達中央、國家文物局和省文物局相關通知精神,分析了當前國內文物行業碑刻石刻文物拓印管理工作形勢和文物拓印方面存在的未經審批擅自拓印、無資質拓印、盜拓田野石刻文物、違規銷售文物拓片、將文物拓片作為禮物隨意贈送等亂象問題,剖析了發生此類問題的原因和面臨的文物安全隱患,研究制定了加強文博系統文物拓印管理工作實施方案,對全市文博系統積極開展文物拓印管理自查自糾工作進行具體安排部署。
鄭州文物資源特別是野外不可移動文物眾多,我市將對標要求、區分點面,聚集重點、強化督導,堅決遏制田野石刻文物違法違規拓印和盜拓等方面的問題。
加強監督管理。該局要求全市各區縣(市)文物主管部門、市直文博單位對《文物復制拓印管理辦法》落實情況進行全面排查,對未經審批擅自拓印、無資質拓印、盜拓田野石刻文物、違規銷售文物拓片、將文物拓片作為禮物隨意贈送等有關問題從即日起立即進行自查自糾,形成臺賬清單,嚴控拓印石刻文物范圍,嚴格拓印審批管理,嚴禁拓印違法違規行為。對用于文物信息檔案、陳列展覽需要拓印的,按規定嚴格管理;對已經審批的文物拓印工作暫停拓印,重新履行審批手續;石刻文物保存狀況和自身特點不宜拓印的,嚴禁批準拓印,確保文物安全。
嚴格限制碑刻石刻文物拓片銷售。聯系市場督導管理部門,集中市區內各古玩市場進行集中檢查清理,對售賣碑刻石刻文物拓片等商業行為進行全面清查排查。對外開放的文博場所和文旅景點售賣的碑刻石刻文物拓片要求全部下架,并對所有文物拓片進行登記建檔、嚴格保管,說明來源。對已經審批尚未實施碑刻石刻拓印或者正在拓印的立即停止拓印,并重新嚴格手續審批。嚴格限制碑刻石刻文物拓片銷售,堅決杜絕以商業為目的碑刻石刻文物拓印行為。對銷售翻刻副版碑刻石刻的拓片,應說明并告知購買者。
嚴厲打擊碑刻石刻拓印違法違規行為。該局將聯合省文物局安全部門和各級公安機關,將盜拓碑刻石刻文物行為納入打擊防范文物犯罪專項行動,近期將對全市文物較多的縣(市)進行集中檢查,嚴厲打擊、嚴格防范盜竊、盜割、盜拓碑刻石刻文物等違法犯罪行為。圍繞《文物復制拓印管理辦法》和碑刻石刻文物拓印相關管理規定,在文博系統內開展一次學習自查教育活動,提高全體人員的法規意識,要求各單位對現有的文物拓片進行逐一登記建檔、集中保存,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用碑刻石刻文物拓片作為饋贈禮品。各級文物場所保管看護人員不得為他人違規拓印提供方便,任何機構和人員不得擅自向其他單位或個人提供文物拓印模具、技術資料,一經發現將嚴格依法執紀問責。
鄭報全媒體記者 成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