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執行干警的盡職盡責,幫我們要來了欠款。”管城法院因疫情委托尉氏法院查找財產線索并查封房產,促使196萬余元貨款案件順利執結。今天,記者獲悉,申請人近日帶著樂鼓隊來到管城法院執行局,并將一面錦旗送到執行干警手中,以表對法院執行干警的感激之情。
2013年10月至2014年4月期間,韓某、楊某多次從鄭州某鋼材公司購買鋼材,有197萬余元鋼材款未付清,分別出具有欠條憑證。
因韓某、楊某未償還欠款本息,鄭州某鋼材公司向管城法院提起訴訟。
后經管城法院審理判決,韓某、楊某支付鄭州某鋼材公司貨款197萬余元及至貨款付清之日的利息。
因法院判決后韓某、楊某仍未履行還款義務,鄭州某鋼材公司向管城法院申請執行。
執行立案后,執行干警王林山依法向韓某、楊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執行文書,并網絡查控了被執行人名下財產信息,并劃扣韓某、楊某銀行卡上的錢款2.48萬元。
隨后,因韓某、楊某戶籍地在尉氏縣,且受疫情影響,執行干警一方面簽發律師調查令,由申請人律師在尉氏縣實地調查被執行人的財產信息,另一方面委托尉氏縣法院協助調查被執行人的財產信息。
果然,在尉氏縣法院的多方調查下,終于查詢到韓某、楊某名下各有房產一套。于是,執行干警迅速委托尉氏縣法院,由尉氏縣法院協助查封了被執行人的房產。
然而,查封房產不是目的,而且要督促被執行人盡快還款。于是,執行干警在查封房產后,通過電話多次聯系被執行人,對其講明拒不履行的后果,耐心做其工作。最終,經過執行干警的不懈努力,被執行人同意支付執行款196萬余元給申請人。
目前,申請人已經收到了全部的執行款,該案圓滿執結。
鄭報全媒體記者 魯燕 通訊員 徐曉艷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