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感謝了,這么熱的天,沒想到我們的賠償款不僅有著落了,你們法官還親自將錢送到我們手里!”這是27日發生在某村村委會會議室的一幕,幾經周折終于拿到房屋賠償款的村民錢大哥為新密法院的執行法官頻頻點贊。
這是一起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案件,被告某煤業有限公司在進行煤礦開采活動時,致使原告某村民委員會和20多戶村民的房屋及村里路段多處出現裂縫,損害了村委和村民的合法權益。在多次協商賠償事宜無果后,村民們將該煤業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新密法院經審理,依法判決被告賠償原告60余萬元。判決生效后,被告一直未履行,原告遂向新密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以后,執行法官多次聯系被執行人,敦促其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賠償義務。同時,多方查找被執行人名下的可供執行財產。在執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成功查到被執行人的一個保證金賬戶有可供執行的存款,經過法官和院領導的努力協調,終于爭取到該筆執行款。
發放賠償款時,執行法官考慮到當天氣溫高,村民較多,交通往來不便,帶領團隊前往該村村委為村民現場辦理賠償款發放工作。
在案款發放現場得知有一位老大爺因年邁行動不便,不能及時到村委會領取案款,執行法官當即表示:“烈日炎炎,讓大爺在家等候不要來回奔波,等現場的辦理完以后,我們到大爺家中為其辦理。”聽到執行法官的話,現場的村民不約而同地鼓掌叫好。
有一位村民因在城區工作,中午下班才能趕回村里,執行法官知道后,打電話告訴他為了安全千萬不要著急,并在四十度的晌午一直等到他回村并辦理完畢。
將近五個小時過去了,最后一戶村民的案款手續也辦好了,看見村民們臉上都掛著燦爛而淳樸的笑,執行法官雖然汗流浹背但是壓在心里的大石頭終于安然落下了。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魯燕 通訊員 秦世璞 魏曉燕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