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多起案件,天天還東躲西藏的劉某,在高速口被申請執行人發現蹤跡后仍伺機逃走,聽說執行干警要對他采取司法拘留強制措施,劉某當場還款19萬元。
梁先生與劉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經過法院一審、二審,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確認劉某需向梁先生還款51萬元,從今年3月20日至7月20日,分5次償還完畢。調解協議達成后,劉某僅完成了第一次還款義務,之后再未按期履行還款義務,梁先生無奈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進入執行程序后,鄭州市中原區法院執行指揮中心通過網絡查控系統,查詢了被執行人名下的銀行存款、網絡資金、車輛、不動產等財產情況。因劉某名下沒有足額可供執行的財產,案件流轉至繁案執行團隊。對于被執行人劉某名下現有的1萬多元存款,執行員按程序進行了扣劃并發放給申請執行人梁先生。由于劉某涉及多起案件,其名下的3輛車、1套房產均為輪候查封狀態,無法立即處置,且劉某一直“玩失蹤”逃避執行,案件陷入僵局。
一個周四的早上,申請執行人梁先生稱在某高速口發現了被執行人,執行員陳沖收到信息后,與司法懲戒組汪洋等人緊急趕赴現場。在等待執行員到達現場的過程中,劉某伺機逃跑,梁先生與其發生了沖突,周圍群眾報警后,雙方均被帶到了當地派出所。
在派出所,民警了解情況后,將二人交給執行干警處理。執行員陳沖現場對劉某規避執行的行為進行了批評教育,并宣讀了拘留決定書,準備對他以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且拒不報告財產狀況為由進行司法拘留。
眼看要被拘留,被執行人才如夢方醒,“我現在還錢,別拘留我!”最終雙方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劉某通過聯系家人籌錢,當場還款19萬元,并承諾第二天將余款20萬元履行完畢。第二天,被執行人如約向梁先生償還了剩余款項,案件順利執行完畢。
“執行權運行機制改革全面推行以來,中原區法院牢牢把握繁簡分流、事務集約的改革要領,健全完善執行案件分流機制,將執行程序性事務與實施性事務分流、執行實施簡易案件與復雜案件分流、執行保全案件與執行實施案件分流、涉民生案件與一般執行案件分流,努力實現簡案快執、繁案精執,有效提升執行質效。”執行局副局長劉紅軍說。
下一步,中原區法院將按照“夏日攻堅提質增效”目標要求,通過重點攻堅涉民生、涉中小企業、涉小標的等案件,加大執行力度,窮盡執行措施,確保有財產可供執行案件應結盡結,切實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和滿意度。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魯燕 通訊員 穆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