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法院執行局嗎?趙某家的空調外機響了,他肯定在家,你們快來……”8月8日早,一個精準的線索通話,讓鞏義市法院執行局時懷飛團隊順利帶回被執行人,并當場履行部分賠償款。
2021年5月中旬,趙某飲酒后駕駛無號牌兩輪摩托車沿鞏義市回郭鎮人民路由東向西行駛至某KTV門口處時,與由北向南步行橫過道路的行人孫某相撞,致車輛損壞,雙方受傷。事故發生后,趙某棄車逃逸。經鞏義市公安局交警大隊認定,趙某承擔事故全部責任。因雙方就賠償問題未達成一致意見,引發訴訟。
法院查明,趙某應賠償孫某醫藥費、誤工費、營養費等共50719.12元,但趙某遲遲不履行,無奈,孫某申請強制執行。
進入執行程序,趙某不露面、不還款,對于執行團隊的良言相勸也是置之不理,堅信只要自己藏得好,就能一直拖下去。8月7日晚上,孫某再一次來到趙某家附近,發現空調外機正在運轉,確定被執行人趙某在家。8日早上,他連忙與執行局聯系,隨后時懷飛團隊迅速趕赴現場,經過近半個小時的僵持,趙某終于開門,被帶回執行局。
執行團隊通過兩個小時的釋法明理,趙某當場支付給孫某26719.12元賠償款,并約定剩余的24000元分期還款,每月2000元,直至付清為止。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魯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