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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上海:用人單位不得歧視新冠陽性康復者

          2022-07-12 來源:人民日報 分享到:

          針對有康復陽性感染者在求職過程中因被歧視找不到工作的案例,在7月11日召開的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聞發布會上,上海市政府新聞發言人尹欣予以回應。

          尹欣表示,這個問題很重要,我們也關注到相關情況。我國的勞動法、就業促進法、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勞動者依法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根據就業促進法、傳染病防治法相關規定,除經醫學鑒定,傳染病病原攜帶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傳染嫌疑前,不得從事按相關規定禁止從事的易使傳染病擴散的工作以外,用人單位招用人員不得以是傳染病病原攜帶者為由拒絕錄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歧視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人。最高人民法院、人社部等也出臺過專門的規定,明確用人單位不能僅以勞動者是新冠肺炎確診患者、疑似新冠肺炎患者、無癥狀感染者、被依法隔離人員,或者勞動者來自疫情相對嚴重的地區為由解除勞動關系。

          尹欣表示,上海市各部門、各單位都應該按照法律法規相關要求,一視同仁地對待新冠陽性康復者,不得歧視。社會各界應對新冠陽性康復者給予更多的關心關愛,不能給他們“貼標簽”,不在他們的工作生活中“設門檻”,不能讓他們生活在不該有的陰影下。

          尹欣說,希望通過大家的共同努力,盡快讓這些在求職路上跋涉的人盡早找到自己心儀的工作。希望在未來的日子里,他們都能夠工作得安心、踏實。


          分享到: 編輯:李怡萍 統籌:蘇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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