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超入口、街頭巷尾隨處可見,有人一手拿二維碼、一手拎小禮品讓你掃碼入群、贈送禮品,這是“撿漏”餡餅還是掉“坑”陷阱,今天記者獲悉,商丘市夏邑縣法院審結的一起案件來為你解密。
通過掃碼盜取20余萬條個人信息
2020年8月以來,被告人吳某伙同劉某磊多次駕車在商丘夏邑縣各鄉鎮沿街店面,通過贈送塑料筐、垃圾桶、小板凳等小禮物,邀請路人掃碼入群,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20萬余條,后以每單12元出售,非法所得81644.98元。
依法斬斷盜賣“黑手”
夏邑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吳某、劉某磊為謀取非法利益,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并出售給他人,違法所得81644.98元,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系共同犯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綜合考慮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法院判決吳某、劉某磊各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1萬元;判決扣押的作案工具予以沒收。二人不服上訴,二審法院維持原判。
提醒:時刻警惕信息泄露
大數據時代,信息數據重要性更加凸顯,風險隱患越來越多,重視個人信息保護刻不容緩。
日常生活中,應當自覺增強個人信息安全保護意識,不貪圖“蠅頭小利”而將個人信息泄露,保護好自身的“小隱私”,謹防個人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給自己和他人造成更大損失。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魯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