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官司不用來回跑,遠在廣州就能與新鄭某瑜伽館“握手言和”,8月29日,新鄭市法院采用“云庭審”的方式審理了一起跨省教育培訓合同糾紛案件,解決了當事人路途遙遠、出行不便的訴累。
2021年11月,曹某出于對瑜伽的喜愛和個人體態的追求,在新鄭某瑜伽館繳費報名培訓課程。年后受疫情影響,瑜伽館暫停授課。疫情好轉后,瑜伽館恢復課程,但曹某在外地上班無法上課,要求瑜伽館退還未能上課的費用。瑜伽館認為是曹某自身原因,拒不退還費用,雙方爭執不下,曹某將新鄭某瑜伽館起訴至法院。
新鄭市法院龍湖法庭法官趙曉維承辦該案后,發現曹某在廣州打工,受疫情的影響,無法到新鄭法院參加開庭。為了最大化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得以兌現,趙曉維與當事人多次電話溝通,在征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后,決定采用“云庭審”形式開庭。
8月29日,趙曉維主持“云庭審”過程中,雙方當事人隔千里辯論,在趙曉維動之以情的調解下,均表示希望協商化解糾紛。在庭審調解環節,法官與雙方當事人充分交流,釋法析理,雙方各退讓一步,達成調解協議,新鄭某瑜伽館根據曹某已上課的課時計費,其余學費退還給曹某。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魯燕 通訊員 左世友 王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