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優化調整陽性感染者隔離方式和部分場所防疫要求
根據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關于進一步優化落實疫情防控措施的有關要求,上海市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持續優化調整疫情防控的相關措施,具體如下:
一、優化調整陽性感染者隔離方式
對陽性感染者實施科學分類收治,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的無癥狀感染者和輕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離,也可自愿選擇集中隔離收治。居家隔離期間加強健康監測,隔離第6、7天連續2次核酸檢測Ct值≥35解除隔離,病情加重的及時轉定點醫院治療。
對目前正在集中隔離收治的無癥狀感染者和輕型病例,可自愿選擇繼續集中隔離收治,也可申請居家隔離醫學觀察。符合居家隔離條件的,由居住地所在區負責閉環接回。
在本市不具備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條件的,繼續實施集中隔離收治。
二、優化調整部分場所防疫要求
密閉娛樂場所、餐飲服務場所不再查驗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上述優化調整措施自2022年12月9日9時起實施。后續,我市將根據國家政策和疫情形勢,持續優化調整相關防控措施。
請廣大市民繼續做好個人防護,外出規范佩戴口罩,盡快接種疫苗,當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責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