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市商務局獲悉,為鼓勵企業積極利用出口信用保險,有效降低收匯風險,提高出口企業風險管控能力,該局日前發布2024年度鄭州市出口信用保險項目資金申報工作通知。 此次申報起止時間為3月3日至14日,逾期不予受理。
申報企業(單位)應具備條件包括:在我市(境)內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開展相關業務資格或已進行核準或備案,有進出口經營權和企業海關編碼;各項業務指標納入本市統計范圍等。
按照相關要求,對我市企業參加短期出口信用保險繳納的保險費用,在省出口信保保費補貼的基礎上,市財政再給予30%的資助,對企業參加中長期保險的保險費給予5%的資助。每家企業每年出口信用保險的資助金額不超過200萬元人民幣。
企業應提交的申報材料包括:項目單位申請報告、鄭州市出口信用保險項目資金申請表、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未換證的企業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副本)、海關報關單位注冊登記證書的復印件;經項目申請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的承諾書等。
申報材料統一為A4紙,裝訂成冊并加蓋騎縫章,材料封面要注明申報項目類型和單位名稱等,并加蓋單位公章。申報材料應按照申報通知要求的材料順序編制目錄,目錄頁碼和卷內文件頁碼要對應一致。
鄭州市出口信用保險項目資金申請表、出口信用保險費繳納明細表、出口信用保險項目承諾書等應由法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各申報企業應嚴格按照要求,認真準備并及時報送項目申報材料,具體申報事宜可咨詢本地商務部門。因企業申報材料弄虛作假、缺項、錯項或復印不清,導致第三方評審機構審核不通過的項目,不予支持。
中牟、鞏義等6縣市商務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內項目申報并初審,審核匯總后行文上報市商務局。市轄區內6區和各開發區企業申報材料直接報送市商務局財務處509房間。聯系電話:89897715。
記者 成燕 孫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