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虧了法院,我們房子的事兒終于解決了……”近日,在鄭州市金水區法院,當事人張某(化名)、毛某(化名)等人再三感謝立案庭法官及特邀調解員。
張某、毛某等人是某公司員工。2007年,張某、毛某等公司員工購買了該公司與某置業公司合作開發的某小區的房子,并繳納了集資購房款。2011年,房子交付,張某、毛某等人按照規定繳納了其應承擔的各項費用,可該房產取得房產證后卻不能直接辦理到員工個人名下,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張某、毛某等人將該置業公司訴至法院,要求置業公司協助辦理房屋的不動產登記過戶手續。
考慮到涉案人數眾多,案件周期較長,為了盡快將當事人的事兒解決,從源頭化解矛盾,金水法院高度重視,立案庭抽調法官專門負責此事,與鳳凰臺司法調解中心的調解員共同調解。拿到案件材料后,法官和調解員仔細翻閱了案件的證據材料,多次與原被告聯系,召開協調會,充分聽取各方當事人的訴求。法官仔細分析了案情,檢索查閱了相關判例,有了基本的調解重點和方向。調解過程中,該置業公司聲稱與該公司有糾紛,一直沒有處理好,所以才沒有對該公司員工的房產進行過戶。法官和調解員耐心勸解,通過相關判例,向公司分析事實、闡釋法律,以及走訴訟程序對公司發展的影響等。經過大量的溝通協調工作,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該置業公司將涉案房屋的不動產所有權變更登記至148名原告名下,協助原告辦理該房屋不動產登記過戶手續,就本案雙方再無其他爭議。該批案件順利解決。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魯燕?通訊員?高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