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法官,你們幫我要回了錢,我一定得見你一面!”收到10萬元工程款的呂先生今天向鄭州市中原區法院李云凱法官團隊送來錦旗表達感謝。
2017年4月,原告呂先生承包了被告浙江某園林建筑發展有限公司在中原區承建的某項目二標段的景觀及室外雨污工程水電安裝。2019年,該項目完工通過驗收并投入使用,工程造價總額436047.29元,但被告僅支付24.3萬元,未達到合同約定的80%進度款,原告多次催要無果后,起訴至中原區法院,請求法院判決園林建筑公司支付所欠工程款105837.32元、違約金21840元。
案件受理后,李云凱法官團隊組織雙方通過微信進一步對賬,確認工程款、已結款項、待付款項,經過仔細對賬,雙方對工程款數額爭議不大,但被告認為原告在施工過程中存在一些瑕疵,原告沒有積極解決,這才導致工程款遲遲未能及時結清。
在全面了解雙方的情況并摸清爭議焦點后,李云凱在釋法明理的基礎上,為雙方制定了幾種不同的調解方案,并建議雙方換位思考,選擇互利雙贏的方式解決糾紛。經過幾輪耐心細致的溝通,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并即時履行,被告一次性將應付工程款10萬元全部結清,呂先生自愿放棄違約金,并向法院提交撤訴申請。
“受疫情等多種因素影響,市場主體在資金周轉、經營發展等方面都存在很多困難,雖然當前經濟增長正在企穩回升,但仍面臨諸多挑戰,作為法官,我們要立足崗位、履職盡責,助力企業紓困解難,為市場主體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務,為企業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化營商環境。”李云凱說。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魯燕 通訊員 穆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