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時代,網上美女照片滿眼皆是,那么是否可以隨意下載使用?今天一起來看河南省鹿邑縣法院審結的這起網店創業者趙某所遇到的使用美女照片侵權案。
90后女孩趙某開網店創業,主要銷售頭飾、首飾,終日為提高銷售額絞盡腦汁。一次,上網偶然發現時尚網紅博主李某青春靚麗、長發飄飄,其照片與自己銷售的頭飾很搭,遂下載上傳用于網店宣傳。
李某發現后,以趙某侵犯其肖像權訴至河南省鹿邑縣法院,請求判令趙某立即停止侵害其肖像權的行為,刪除相關鏈接并致歉,賠償損失5萬元。
承辦法官李翠翠接到此案后,得知趙某使用李某照片用于商業宣傳,但主觀上沒有侵權的故意,且接到法院電話通知后,立即停止了侵權行為,刪除了有關圖片和鏈接,考慮趙某使用照片時間短和創業初期的實際困難,調解是解決糾紛的最佳選擇,經訴前調解和釋法明理,雙方達成調解協議。
趙某停止侵害李某肖像權的行為,保證以后不會出現類似情況,賠償李某1.2萬元,并當場給付。
說法:未經許可,他人照片視頻等不可用于經營活動
根據《民法典》規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權,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制作、使用、公開他人肖像,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侵害肖像權的,應當承擔停止侵權、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未經許可,他人照片、視頻等不可隨意用于經營活動,否則可能會構成對他人,肖像權、著作權等侵權責任。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魯燕 通訊員 張東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