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受到不少人特別是年輕群體的青睞,然而持卡人透支便會產生失信問題,進而引發糾紛和訴訟。5月29日,鄭州市惠濟區法院就執結一起信用卡糾紛案,被執行人蘇某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和解并一次性償還了1.5萬元欠款。
2014年2月,蘇某在某銀行鄭州支行申領一張信用卡,額度為2萬元。卡片激活后,蘇某多次持卡消費。起初蘇某均能按照約定正常還款,2018年后,他陸續有多筆消費形成逾期。截至2022年8月,蘇某逾期未還本金13390.52元、利息5400.29元。某銀行多次催收無果,訴至法院。法院經審理判決,判令蘇某向某銀行鄭州支行支付本金及利息共計18790.81元。
因判決生效后,蘇某不僅未履行,還以外出打工掙錢還債為由,四處躲藏,某銀行鄭州支行向惠濟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承辦法官電話與蘇某聯系送達起訴書副本等相關法律手續,但其家屬聽到是法院電話,對送達工作不予配合。執行法官又對蘇某名下財產狀況進行了網絡查控和實地查找,并未發現蘇某名下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多次上門也沒能發現蘇某的下落,遂一方面依法將蘇某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限制高消費,另一方面持續加大對被執行人蘇某下落及其名下財產線索查找力度。
5月29日,法院執行干警冒雨開展“豫劍執行”集中執行行動,執行法官找到正在家中吃飯的蘇某,隨后將其拘傳回法院。蘇某承認信用卡逾期不還一事,但蘇某稱,自己因公司裁員而失業,加之家中還有兩位生病的老人要照顧,經濟較為緊張,無力償還全部欠款,請求法院準予分期償還。
隨后,執行法官一方面耐心做蘇某的思想工作,告知其再繼續拒不執行將面臨的嚴重后果;另一方面,組織蘇某與申請執行人進行積極協商,最終蘇某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約定蘇某一次性向申請執行人償還欠款1.5萬元,雙方就本案再無其他糾紛。和解協議達成后,蘇某安排家人將籌來的1.5萬元執行款送至法院,案件得以圓滿執結。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魯燕 通訊員 魯維佳 王學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