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河南省自然資源廳牽頭起草的省級地方標準《工業用地“標準地”管理規范》正式發布,將于9月5日起實施,填補了我省在“標準地”領域的標準空白。
“標準地”是指土地出讓時把每塊地的投資、建設、稅收、能耗、環境等標準給予明確。土地出讓前,地塊已完成“標準地”動工開發所必需的通水、通電、通路等前期開發和地質災害、壓覆礦產、環境影響、水土保持等區域性評估,實現“拿地就開工”。“標準地”改革是我省推進以高質量為導向的要素配置市場化改革的重要舉措,有利于厘清政府和市場關系,構建良好的營商環境,有利于高效配置土地資源,推動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有利于培育壯大產業集群。
《規范》提出,工業用地“標準地”全流程管理包括按標做地、明標供地、服務與承諾、履標用地、對標管地5個主要環節。其中,在按標做地環節,市、縣政府在供應土地時,應制定“3﹢N﹢1”控制性指標體系,納入土地出讓條件,并在出讓公告中一同發布。“3”即容積率、固定資產投資強度、土地稅收,由省相關部門制定分區域、分行業最低準入標準,并定期發布。“N”即地均產值、就業人數、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配建標準、安全生產要求、環境標準、能耗指標等其他控制性指標,由各市、縣(市、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并實行動態調整。“1”即出讓年期,實行“標準地”出讓的工業用地,出讓年期原則上按照不超過20年設定,期滿經評估可以依法依規辦理續期手續。
據了解,自2020年長葛市成功掛牌出讓河南省首宗“標準地”以來,全省已累計出讓“標準地”880宗、面積7.54萬畝,成交價款181億元。去年鄭州高新區還在全省首次實現工業項目“標準地”帶“施工圖”出讓,最大限度地節省成本、提高效率,讓企業省時、省力又省心。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曹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