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中央廣播電視總臺曝光了“陜西榆林荒漠化地區違建高爾夫球場,無任何審批手續營業十余年”。9月12日晚,陜西榆林市聯合調查組發布情況通報:
2023年9月12日17時許,央視新聞客戶端發布:“陜西榆林荒漠化地區違建高爾夫球場,無任何審批手續營業十余年。”對此,榆林市高度重視,成立由市發改委、市公安局、市資源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市林草局、市城管局等相關部門和榆陽區政府組成的聯合調查組進行徹底調查。目前,調查工作正在進行。
根據央視新聞調查,涉事的“綠淘沙·大漠生態城”內的高爾夫球場,球場工作人員介紹,該高爾夫球場2008年開始建設,2011年對外營業。球場規劃超過4000畝,因為整個球場分布在眾多沙丘之間,球道起伏較大,在這里打球比一般高爾夫球場更具挑戰性,是中國少見的沙漠高爾夫球場。球場實行預約和會員制,會員卡最低32萬元,商務卡46800元。工作人員表示,雖然價格不菲,但是每天來打球的人不少,少則70、80人,多則近200人。
2004年,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于暫停新建高爾夫球場的通知,從2004年1月10日起,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門一律不得批準建設新的高爾夫球場項目。
央視新聞據此提出質疑:為何榆林市“綠淘沙·大漠生態城”內的高爾夫球場會在2008年開始建設呢?球場有沒有相關審批手續呢?
針對這一問題,9月12日,記者走訪了榆林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榆林市發改委社會發展科工作人員表示,綠淘沙高爾夫球場沒有履行過立項審批手續。記者從榆林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了解到,綠淘沙高爾夫球場是一個沒有審批手續的違法建設項目,經數據中心對比第二次和第三次國土調查衛星圖,在高爾夫球場建設前,土地屬性為“灌木林地”。初步統計,綠淘沙高爾夫球場僅18個球道占地就達到了2960畝,所有地上建筑均屬于未批先建。
記者注意到,上述榆林市“綠淘沙·大漠生態城”開建的2008年前后,正是榆林當地腐敗問題頻發的一個時期,時任市委書記李金柱、市長胡志強此后雙雙被查。
2023年5月29日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稱,陜西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李金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公開資料顯示,李金柱,男,漢族,1955年2月生,河北滄州人,1982年2月參加工作,1976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研究生學歷,工學碩士,研究員。李金柱早年長期在原煤炭工業部任職。
2006年4月,李金柱來到地方任職,首站是陜西榆林——榆林市位于陜西省最北部,資源優勢突出,煤、氣、油、鹽資源富集于一地。李金柱先后出任該市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市長。2008年2月,李金柱任榆林市委書記。
2011年5月,李金柱升任陜西省副省長。任職陜西省副省長期間,他主要負責工業和信息化、國資監管、安全生產和中小企業方面的工作,并參與陜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設工作。2015年1月,李金柱轉任陜西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成員。3年后,陜西省人大常委會領導班子換屆,時年63歲的李金柱未再連任。
公開報道顯示,胡志強,山西人,1963年10月生,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工商管理碩士。胡志強曾任陜西省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黨組成員,2008年2月接替李金柱任榆林市委副書記、市長,2011年7月又接替李金柱任榆林市委書記,2017年調任陜西省衛生計生委黨組書記。
2018年6月12日,陜西省紀委監委發布消息:陜西省衛生計生委黨組書記胡志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12月,陜西省紀委監委發布了胡志強被“雙開”消息。
經查,胡志強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不正確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破壞政治生態;貫徹執行脫貧攻堅戰略部署不力;搞政治攀附;理想信念缺失,搞封建迷信活動;對抗組織調查。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要求下屬單位支付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多次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禮品;超標準乘坐交通工具;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利用職權為親屬及身邊人員謀取私利。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權在職務晉升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在干部任用上喪失原則,搞一團和氣;在組織對其有關問題進行了解時,不如實說明情況;違反規定對個人有關事項隱瞞不報;不嚴格執行請假報備制度。嚴重違反群眾紀律,漠視群眾利益。嚴重違反工作紀律,干預和插手重大工程建設項目;濫用職權,違規安排調查有關問題。嚴重違反生活紀律,生活奢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構成職務違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此后,在已經公開的多起案件的判決書中,深耕煤炭領域多年的李金柱、胡志強均被點名涉入多起貪腐案件。
2019年8月20日至21日,西安中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榆林市委原書記胡志強受賄一案。起訴書顯示,檢方指控胡志強所收財物包括人民幣、美元等外幣、黃金制品、汽車、書畫、茅臺酒及中央空調。界面新聞將其所收外幣金額以目前匯率折算,胡志強被控收受財物合計價值人民幣1.04億元左右。其中,有33人因工作安排、職務調整或職務晉升向胡志強行賄,共計行賄人民幣2700多萬元。
向胡志強行賄上述財物的人員,除了陜西前首富高乃則等商人外,還有一眾榆林官員,如榆林市米脂縣委原副書記劉煥、佳縣原縣委書記辛耀峰、榆林市人社局原局長張小明等人。而胡志強的妻子楊博芳、妻弟楊志軍等人,也被指多次參與胡志強的受賄犯罪,受賄地點多在胡志強在榆林的辦公室或其位于榆林、西安、太原、北京等地的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