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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交強險分項也有限額,不超20萬元,事故車主也可能會自掏腰包

          2023-10-13 來源: 鄭州晚報 鄭州客戶端官方網站 分享到:

          機動車輛必須購買交強險,發生事故時,保險公司會在20萬元理賠限額內進行賠償。那么,是否意味著只要損失金額總體加起來不超過這個限額,車主就不需要自己承擔賠償責任了?今天,記者獲悉,河南永城市法院已審結一起這樣的案例,法官提醒,交強險也有分項限額,超額就要另外支付。
          2022年7月15日,訾某駕駛的機動車與李某駕駛的二輪電動車相撞,造成雙方車輛受損、李某受傷。經交警部門認定,訾某負事故全部責任。
          李某受傷后住院治療,經鑒定構成十級傷殘。涉案機動車輛投保了交強險,未購買商業三者險。經核算,李某因交通事故產生損失總額為145125.96元,其中醫療項內損失39925.96元,傷殘項內損失103700元,財產項內損失1500元。雙方因賠償事宜協商未果,李某遂將訾某及保險公司訴至法院,要求共同賠償其全部損失。
          訾某認為其購買了交強險,交強險賠償限額是20萬元,李某的各項損失不超過20萬元應當由保險公司進行賠償。
          《民法典》1213條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
          法院審理查明,李某的損失總額雖不超過20萬元,但其醫療項內的損失超過了交強險規定的1.8萬元醫療項賠償限額,對超過醫療項限額的損失應由侵權人訾某負責賠償,法院判決保險公司賠償李某各項損失123200元,訾某賠償李某各項損失21925.96元。
          說法:交強險賠償也有分項限額
          永城市法院道交團隊負責人夏振亞表示,交強險賠償限額為20萬元,很多人誤認為只要造成的損失不超過20萬元,都應由保險公司進行賠償。其實,這種理解是不準確的。交強險保險限額雖然是20萬元,但其內部對該20萬元是有劃分的。具體而言,就是醫療項內賠償限額是1.8萬元,該項包括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后續治療費等。傷殘、死亡項內賠償限額是18萬元,該項包括傷殘(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等。財產損失項內賠償限額是2000元,該項包括因交通事故導致的車輛損失及其他財物損失。因此,可能存在損失總額不到20萬元,但其中部分損失超過了交強險分項的賠償限額,超過該分項賠償限額的部分保險公司是不賠償的,如果沒有購買商業三者險則侵權人就需要自掏腰包了。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魯燕 通訊員 李會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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